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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4章 人口!人口!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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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,齐国范围内,女性生育第一个孩子时的平均年龄不高于15岁,越穷的地方这个年龄就越小,最低甚至有12岁的。

  这个年纪的女性甚至自己都是个孩子,身体根本没有长开,生育孩子自然是件极其危险的事情,甚至一尸两命都是平常。

  而且,在生死线上走过一遭之后,在生活的重压下,大多数女性在育后一个月左右时间内,就要重新开始工作,为此失去生育能力或者留下严重疾病的女性数不胜数。

  这简直是用母亲的生命去交换孩子的命!

  徐世杨认为这实在太过得不偿失了。

 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,除了利用顾横波负责的乡村宣传队大规模下乡宣传“晚育”的好处之外,徐世杨还打算用行政命令干涉民间习俗——趁着现在齐国处在上升期,对基层控制比较严密的机会。

  齐国刑部在隆道四年十一月初颁布世界上第一部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虽然这部法律只保障齐国平民以上阶级的女性,不过对这个冷酷的时代来说,这仍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。

  妇女法规定:平民以上女子16岁之前不准婚配,与16岁以下平民女子发生关系,不管女方是否自愿都以坏人名节的重罪论处——这个罪行在齐国是绞,情节严重者斩。

  如果女方真是自愿,那么男方将会被贬为庶民,然后流放到边缘地区。

  与之相反,合法年龄处在孕期的妇女将会得到更多经济上的补贴,以避免他们不得不在虚弱期参与重体力劳动。

  以往,齐国平民以上女子在生育期可以每天获得一枚禽蛋的营养补充,这已经被民间誉为难以置信的善政。

  从妇女法颁布之后开始,这个补贴得以大幅度上涨:一枚禽蛋仍然保留,然后每人每天发放三斤粮票,从孕期开始发放到孩子出生三个月后为止。

  但是,孕期最后一个月和孩子出生后两个月内,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外出劳作,否则政府会对夫家进行经济处罚。

  如果夫家经济困难,可以申请养育贷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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