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一十六章 我是人族第四祖?_封神:开局观想中子星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第四百一十六章 我是人族第四祖?

第(2/3)页

 “是这样吗?”王宇点了点头,感受着自身的运数,确实没受到影响。

  最重要的是,韩非如此人物,确实也没必要算计于他。

  “先祖远道而来,理当由后辈好生招待,还请先祖入我韩国,让韩非好生侍奉。”韩非再次一礼,说道。

  这次,王宇没有躲开,小心的感受着自身的变化,松了口气。

  “不用了,我们隔着的血脉太长,三代不知祖,四代不知名…我就是过来看看,没想着要谁伺候。”

  王宇摆手拒绝:“而且,我又不是七老八十,动不得了,看面相,我可比你年轻。”

  “先祖,韩非诚意邀请,难道真的不给韩非一个尽孝心的机会吗?”

  王宇挑眉,盯着韩非。

  我信你个鬼!

  “你一个堂堂准圣,对我这样态度,虽然我是先祖,隔了这么多代,哪里还有什么真正的亲情?”

  “礼下于人,必有所求,我坚决不上当!”

  王宇觉得,韩非肯定是对自己有所图谋的,只是他现在还不清楚。

  本来就是初来,各方面的信息太少。

  但,不管是什么,他是打定了注意不会同意的!

  开玩笑,不管这里是战国还是秦国…抱紧了始皇大腿,才是根本!

  这两个时代,对于始皇来说,没有一个能打的!

  自己是被蒙了心,才会去其他地方!

  “先祖!”韩非叹了口气,然后,王宇就发现自己不能动了。

  “你想做什么?”王宇无奈,这是要先礼后兵,强行将自己抓过去吗?

  不至于吧?

  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天仙而已,至于这么大费周章吗?

  他不是很明白,韩非的态度,有些奇怪!

  “先祖,请恕韩非无礼了!”韩非一招手,王宇就身不由已的飞向韩非。

  轰~

  虚空破碎,一只手如刀一般落下,直接斩断了冥冥中困住王宇的力量,让他重新恢复了自由。

  “韩非,你过界了!”

  王宇松了口气,抬头看去,就看到一个长相俊美,身高体长,穿着一身明黄色衣服的中年男人,踏破虚空而来。

  其手中握着一本书,他眼睛很尖,透过指缝,看到了上面以小篆文写的两个字【春秋】。

  “春秋?”王宇歪头思索,手握春秋书的…难道是武圣关羽?

  不对啊!

  关羽,可绝对不该是韩非的对手!

  哪怕是未来,也一样!

  “吕相,哪里过界了?不就是一个分商会吗?”韩非摆手,貌似不在意的道,“既然吕相不开心,那就送回去就是了。”

  “如此,韩非就告辞了!”

  说话间,王宇感觉自己又动了起来,不由自主的飞向韩非。

  他一脸无奈!

  “搞什么?为什么感觉我变成了香饽饽了?”王宇也不反抗,任由那股力量牵引着自己。

  从韩非的称呼中,就已经可以猜出,后面来的这个帅的不成样子的中年男人,正是大名鼎鼎的吕不韦。

  肯定也是大罗以上,乃至是准圣一级的大佬!

  在这样的存在面前,他的那点实力,用和不用,没什么区别!

  “韩非!”吕相摇了摇头,手中春秋书册之上飞出一道金光,如刀一般,虚虚斩落。

  “吕相不用送了,韩非这就带先祖离开!”

  韩非伸手一抓,手中多出了一方法尺。

  尺有两面,正面二十四刻,代表二十四法,法规森严。

  背面三百六十转,代表***度!

  手持法尺,猛的向虚空一敲!

  轰~

  虚空转动,无形的法规变为实质,化为一条条枷锁,划分虚空。

  当金光落下时,一条条法规转动,完整的金光被分开,化为无数细小的金光,落入四周的法规之中。

  王宇看到了一群面无表情的法官,在一条条法规之中,掌控着法规,对飞入的金光进行审判。

  “审判?”王宇愣住。

  金光只是一股力量而已,而力量,本身是无罪的。

  审判,难道不该是有罪才能审判吗?

  “法家大佬开审判庭吗?”王宇脑中冒出一个念头,看向韩非的表情顿时就变了。

  尤其是在看到那些被法规审判的金光,一个接着一个湮灭,被转动的法规直接抹掉的时候,更是感受到一股冻结灵魂的冰冷!

  “无罪也判罚!”

  他真的惊住了,感受到了一股浓浓的恶意,这还是审判吗?

  或者说,这还是他印象中的法规,法律吗?

  “人制与法制…”

  他再次想到了一个前世所存在许久的问题。

  人制,容易偏向人情,最后靠关系,感情,就能对任何事物进行审判,定对方的罪,继而操控其生死!

  法制,以严格的法律,制定规则,严格遵守,凡是触碰法律的,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,规则执行!

  本身,后者若是法律,规则完善,就是最好的法律。

  奈何,法律,规则很难完整的完善,总有漏洞,于是就有了钻法律空子的人出现,然后就有了律师!

  两者都是在钻法律的空子,也说不准是先有钻空子的人还是先有钻空子的律师!

  前者肯定都是坏的,后者嘛,有好有坏!

  但,不管怎么说,有完善的法律,法规,则法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记住手机版网址:m.xxqianqian.com
加入书签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